人民币在台兑换业务已经顺利开办,台央行审核13家银行申请人民币在台兑换文件并发出核准函;台湾银行表示,只要接获央行许可,立即开办人民币兑换业务,民众可携身份证,观光客可凭护照等证件,在台银进行人民币及新台币兑换。
台央行表示,人民币在台兑换业务开放初期,由于大陆未能允诺稳定供给人民币,金融机构短期内仅能依所持有的人民币酌量卖出,无法保证充分供应;因此银行视人民币货源供应状况,决定是否双向兑换。
另外,经央行会同金管会许可的外币收兑处,目前仅得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入业务;因此包括观光饭店、艺品店及机场等约40余处外币收兑处,仅可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入业务。
台央行外汇局指,人民币在台双向兑换,并无交易对象及地点的限制,凡是自然人皆可兑换,目前每人每次不得逾人民币2万元。
台央行也强调,未能在台购足人民币的民众,仍然可以利用结汇美元、使用信用卡或携带6万元以下新台币赴大陆依规定兑换,因此不会造成赴大陆旅客的不便。
台央行表示,人民币在台兑换业务开放初期,由于大陆未能允诺稳定供给人民币,金融机构短期内仅能依所持有的人民币酌量卖出,无法保证充分供应;因此银行视人民币货源供应状况,决定是否双向兑换。
另外,经央行会同金管会许可的外币收兑处,目前仅得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入业务;因此包括观光饭店、艺品店及机场等约40余处外币收兑处,仅可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入业务。
台央行外汇局指,人民币在台双向兑换,并无交易对象及地点的限制,凡是自然人皆可兑换,目前每人每次不得逾人民币2万元。
台央行也强调,未能在台购足人民币的民众,仍然可以利用结汇美元、使用信用卡或携带6万元以下新台币赴大陆依规定兑换,因此不会造成赴大陆旅客的不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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