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ril 1, 2010 2:18 PM
疑问
疑 问
2010年3月30日,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,受贿1190多万元。在庭审的时候,行贿人李涛招供出,王益曾给央视刘芳菲200万元还房贷,但在王益案发后,刘将这笔钱归还,并给了4万元利息。刘因此免予刑事起诉。也就是和自己不相干了。
王,1956年出生,云南人;刘,1977年出生,哈尔滨人。男的长相应该属于丑类,女的长相应该属于俊类。两人相爱。还说是真感情。鬼才相信。刘在博客上澄清说:自幼家教甚严。唉,自己打自己嘴巴。
这虽然是他们的私生活,我们不便评论,况且,美女不一定不爱丑男,少女不一定不嫁老男,但是,这个老男,这个丑男,一定是权男,(仅仅是钱男,美女还不一定答应呢)。因为,有权就一定会有钱,有权就一定会有脸面,有权就一定会有场面,有权就一定会有情面。(有钱人呢,富商呢,在官宦面前,仍然是三孙子)。
官场的贪腐,我认为刘绝对脱不了干系。
再说这200万,王案发后,刘及时归还。如果,不案发呢?所以,刘本身有投机的嫌疑。
再者,明明知道是赃款,还用,本身就是参与了受贿。
试想一下:甲是个大官,给乙很多钱,乙因此享受了荣华富贵,结果呢,在乙垂垂老矣的时候,包青天发现甲是个大贪官。乙呢,赶紧把钱如数归还,还给了利息。乙难道就能没有干系,可以颐养天年吗?那这个乙不是靠这黑钱,幸福一生嘛.
我偷了你的钱,你没发现,我就潇洒呗,买房子买车子;你发现了,我如数还你,再给你10元钱利息。这个可以吗?
不明白,有明白的请讲。





